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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米倉國民小學103學年度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

一、 依據:

(一)家庭教育法第12條及家庭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辦理。

(二)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推行家庭教育計畫。

二、目的:

(一)加強學校與家庭之聯繫,激發家長關心子女,協助學校教育,增進教學效果。

(二)提昇家長親職教育知能,以建立良好親子關係,營造學校成為社區與家庭的諮詢、支持及學習場所,促進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發展。

(三)結合學校與社區資源,推展社區家庭教育及親職教育,以提昇家庭教育功能,促進國民教育正常發展,建立和諧樂利的社會。

三、實施對象:全校教職員工、社區家長、全校學生。

四、實施原則:

(一)團隊合作:學校家庭教育工作由校長督導,輔導室規畫,其他相關單位協同執行,全校教職員工共同負責。

(二)多向交流:廣徵教師、家長及學生意見,了解其需求,並參考社區的背景與資源,為安排家庭教育課程及規畫活動方式的依據。

(三)適性發展:為使家庭教育達到最大成效,活動方式採多樣化、生活化、趣味化,並因應各年段、需求之不同而安排合適主題,以適應不同父母之需要。

(四)積極鼓勵:用各種方式鼓勵家長踴躍參加,例如:家長參與證書、給予學生獎勵(加蓋學校榮譽章)等鼓勵措施。

(五)善用資源:善用家長委員會、區公所與衛生所等相關政府機構、社會福利機構等社會資源,推動家庭教育工作。

(六)加強宣導:各種活動及計畫張貼海報、電話聯繫、書面通知等方式加強宣導。

五、實施項目:

(一)成立家庭教育委員會,研議討論學校年度重要措施,並擬定工作計畫,落實推動學校家庭教育工作

 (二)每學年實施4小時家庭教育課程教學。

 

(三)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活動:

  1. 家長日親師懇談:辦理各班親師懇談會、編輯家長日親職手冊,宣導家庭教育與親子互動觀念。
  2. 新生家長座談會:新生入學辦理新生家長座談,促進家長協助新生適應新環境,發揮家庭教育的效益。
  3. 祖父母節活動:配合祖父母節辦理相關活動,增進代間溝通與了解。
  4. 專題講座:親職教育講座,針對性別教育、親子互動相關主題,邀請 學者專家蒞校演講或由校內專長教師擔任。
  5. 親子活動:辦理假日藝術學校、生態營等各項親子活動。
  6. 節慶活動:結合各項節慶活動,辦理相關親職活動、學生學習成果展演,邀請家長參與,了解孩子之學校學習狀況。
  7. 辦理教師輔導知能研習:利用會議時間及週三進修,討論家庭教育之相關議題,增進教師家庭教育相關概念之成長與運用。
  8. 結合社區資源推展家庭教育:社區長者到校進行與學生互動進行社團教學
  9. 結合學校志工資源推展家庭教育:故事媽媽運用早自習時間進行家庭教育相關繪本故事活動。
  10. 加強家庭聯絡簿親師溝通交流,學期中安排定期檢閱。
  11. 關懷弱勢家庭,學校、教師主動積極,扶助其成長學習。

 (四)充實家庭教育軟硬體設備,增購家庭教育之教學媒體(錄影帶、書籍等),以供師生家長借用查詢。

 (五)實施家庭訪問、家庭聯繫、親職諮詢等輔導工作。

 (六)建置校內輔導機制,並加強宣導高風險家庭的辨識及通報流程。

 

六、預期效益:

(一)落實學校家庭教育課程,使學生可以接受優質的家庭教育課程。

(二)增進教師家庭教育素養及知能,建立學生及家長正確的家庭教育相關概念。

(三)創新、蒐集家庭教育教材及教法,提昇家庭教育之成效

 

(四)增進親師家庭生活知能,健全身心發展,營造幸福家庭,建立祥和社會。

 

七、本計畫經校務會議通過,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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